🇨🇷 哥斯大黎加投資者居留(Inversionista)
哥斯大黎加投資者居留(Inversionista)由移民總局(DGME)主管,可循合格投資申請臨時居留。依 9996 號法,門檻自 2021 年起由 20 萬美元限時調降至 15 萬美元,該優惠申請期限為 2026 年 7 月 14 日——**此期限已過**,法規未修正前,門檻依原規定(Executive Decree 37112-GOB)預期恢復為 20 萬美元,但截至目前公開資料尚未查得官方確認後續門檻或是否有延長立法。⚠️ 申請前務必直接向 DGME 或當地移民律師確認現行適用金額,勿沿用期限前的 15 萬美元資訊。臨時居留滿一定年限後可申請永久居留。此為公開資料中立整理。
哥斯大黎加投資者居留(Inversionista) 重點條件一覽
| 類型 | 投資者臨時居留(可轉永久居留) |
|---|---|
| 最低投資門檻 | ⚠️ 依 9996 號法之限時優惠(15 萬美元)申請期限為 2026-07-14,已過期;門檻預期恢復至原 20 萬美元(依 Executive Decree 37112-GOB),惟公開資料尚無官方後續確認,請直接向 DGME 查詢現行金額 |
| 主要投資方式 | 不動產、企業或政府認可項目等合格投資 |
| 居住要求 | 臨時居留期間依規定,須維持投資;三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 |
| 公民身分路徑 | 依一般歸化規定(含居住年限)方可申請入籍 |
| 受養親屬 | 可納入配偶與受養子女(依規定) |
| 處理時程 | 視 DGME 審理進度,常需數月 |
| 最近變動 | 9996 號法 15 萬美元優惠門檻之申請期限(2026-07-14)已屆至;後續門檻與是否有延長立法,公開資料尚無官方確認,應直接查證 |
哥斯大黎加投資者居留(Inversionista) 考量重點
- ⚠️ 本頁原載 15 萬美元優惠門檻的申請期限為 2026-07-14,該期限已過。法規若未修正,門檻依原規定預期恢復 20 萬美元,但截至目前尚未查得官方對後續門檻的確認公告——申請前務必直接向 DGME 或當地移民律師確認現行金額與規定,切勿沿用期限前的資訊。
- 投資須於居留期間持續維持,提前處分或撤回可能影響身分。
- 居留不等同公民身分,入籍另循歸化年限與條件。
哥斯大黎加投資者居留(Inversionista) 申請流程
- 選擇合格投資類別並完成至少 15 萬美元投資。
- 備妥投資證明與個人文件。
- 向移民總局(DGME)申請投資者臨時居留。
- 依規定維持投資與身分,符合條件後申請永久居留。
哥斯大黎加投資者居留(Inversionista) 常見問題
哥斯大黎加投資居留門檻現在是 15 萬還是 20 萬美元?
9996 號法將門檻限時調降至 15 萬美元,該優惠的申請期限為 2026 年 7 月 14 日,**此期限已過**。法規若未修正,門檻依原規定(Executive Decree 37112-GOB)預期恢復至 20 萬美元,但公開資料截至目前尚無官方對後續門檻的確認公告,也不確定是否有延長立法。申請前請務必直接向 DGME 或當地移民律師確認現行金額,不要依賴期限前的 15 萬美元資訊。
投資居留可以馬上拿永久居留嗎?
一般係先取得投資者臨時居留,維持投資並達一定年限(公開資料常見為三年)後才可申請永久居留。實際以 DGME 規定為準。
怎麼查證這個投資移民方案是否仍有效、避免不實話術?
投資移民方案的條件常變動甚至喊停,建議:①查該國移民或投資主管機關的官方公告(本頁下方有官方來源連結)②核對本頁標示的資料日期③委託顧問前,查其是否登錄於相關監理名冊(如澳洲 OMARA、加拿大 CICC,律師則查當地律師公會)④對「送件就會過」「核准免審」等誇大話術保持警覺。本站為公開資料中立整理,一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。
官方來源:哥斯大黎加移民總局(Dirección General de Migración y Extranjería) · 資料日期:2026-07。本頁為公開資料中立整理,僅供參考、非移民/法律建議,方案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。